价格法修正草案过会:治理低价竞争,从口号走到认定标准
10 月 16 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了四项议题:听取「人工智能+」行动进展情况汇报,讨论教师法修订草案,讨论价格法修正草案,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。价格法这一项的表述是「讨论并原则通过」,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
这句话在立法程序里的分量,比字面看起来重。国务院层面走完,意味着草案进入人大的审议轨道;但它离「生效」还有距离,中间隔着常委会的一审、二审。
市场关心的是内容。修正草案共 10 条,改的是三件事:政府定价怎么定、不正当价格行为怎么认定、违法了怎么罚。前两件是老问题,第三件是老问题的新解法。
这篇先把条文和进程拆开,再看两个背景——9 月工业品价格的结构,和三家平台近 2360 亿元的补贴账单。最后说清三个容易误读的地方。文中不涉及任何买卖判断。
一场会议四项议题,价格法排第三
新华社通稿里,四项议题的顺序是:人工智能、教师法、价格法、行政法规清理。三件事放在同一场会议讨论,指向的是一组共同关系——技术在加速,规则要跟上。
价格法这部分的表述分三层。第一层是定性:「此次修正适应新形势新变化」。第二层是三项改动:健全价格治理机制、完善政府定价程序、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和法律责任。第三层是执行要求:依法依规治理低价无序竞争,健全行业成本调查、制止低价倾销等配套规则,加强价格执法监管。
还有一句容易被跳过的要求:持续规范平台经济领域价格竞争行为,引导企业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价值。平台被单独写进会议表述,在价格法的语境里不是常规动作。
同日同场还听取了「人工智能+」的进展汇报,提出以落地应用牵引技术创新、促进算电协同。一边鼓励技术落地,一边给价格竞争划底线,两件事指向同一个取向:要规模,也要利润。
10 条改了什么:定价程序、认定标准、法律责任
修正草案的框架在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开征求意见时就已披露:共 10 条,涉及三个方面。提交审议的版本是否与征求意见稿完全一致,要等人大公布条文才能确认,方向是清楚的。

第一块是政府定价。现行条文里,政府指导价的形式是基准价加浮动幅度;草案明确政府指导价不局限于此,同时允许定价机关通过制定定价机制来确定价格水平。这一条对应的是定价方式从「定水平」转向「定机制」。
第二块是认定标准,也是最实质的部分:完善低价倾销的认定标准,完善价格串通、哄抬价格、价格歧视的认定标准。第三块是法律责任:调整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规定,提高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标准,明确经营者拒绝或虚假提供成本监审、调查资料的法律责任。
还有一条新增情形值得单独拎出来:强制其他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。这条把「平台定规则、商家亏本卖」直接写进违法情形,衔接的是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。
执法的卡点从来不在罚则,在举证
一个流传很广的说法是「低价倾销没人管」。这个说法与事实不符。1999 年起就有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,同年国家计委发布《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》,对成本构成、除外情形和认定程序都作了界定。
处罚也不轻:责令改正、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 1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,或吊销营业执照。
难的是前面两步。「低于成本」的成本按什么算——个别成本,还是行业平均成本?「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」的主观意图怎么证明?这两件事没有统一尺子,执法就只能一事一议,成本高、周期长、结论难复制。
这次配套的方向,就是给这两步装尺子:健全行业成本调查,指导行业协会制定成本测算标准,研究制定价格监督员制度。市场监管总局把这三层概括成「1+1+N」体系——一部价格法、一个制止低价倾销的规定、若干个行业的成本测算标准。
上游在涨、终端在跌:这个时点修法的背景
9 月的工业品价格给出一个很具体的背景。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 5.0%,为 2022 年 7 月以来新高;环比上涨 1.2%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 0.9%,扣除食品和能源的核心 CPI 上涨 1.0%。

拆开看,结构比总量更说明问题。生产资料价格同比上涨 6.5%,生活资料价格同比下降 0.1%。生活资料内部,食品下降 1.8%、衣着下降 1.2%、一般日用品下降 0.6%,只有耐用消费品上涨 1.6%。
上游成本在涨,终端售价在跌。夹在中间的中下游企业,一头是抬高的原料成本,一头是提不上去的出厂价。在这个组合里,低价竞争对不少企业已经不只是抢份额的手段,也是维持现金流的方式。
政策选择在这个时点动认定标准,逻辑不难读:不把「低于成本」这条线划清,成本压力会沿产业链一路向下传导,最后落在最没有议价权的那一环。
2360 亿补贴,换来 2.8% 的增速
平台经济被单独点名,有账可算。按三家上市公司逐季财报测算,观察期内京东的营销与履约费用比对应基期多出 578.3 亿元,美团的物流及促销激励费用多出 827.4 亿元,阿里的销售及市场费用多出 954.5 亿元。三组口径不同,合计约 2360 亿元。
同期餐饮大盘的增速是往下走的:2024 年全国餐饮收入 56180 亿元、同比增长 5.3%;2025 年 57982 亿元、增速回落到 3.2%;2026 年上半年 28255 亿元、同比增长 2.8%。补贴升温的 2025 年 7 月,全国餐饮收入 4504 亿元,同比只增 1.1%,限额以上单位还是下降 0.3%。

两千多亿买来的是订单在平台之间的迁移,餐饮需求的总量并没有同步扩张。这一点在今年的二季报里已经写进了数字:美团核心本地商业经营溢利 57 亿元、经营利润率 7.9%,距离价格战之前的 21% 还有明显距离;京东新业务经营亏损 98.5 亿元,比高点收窄;阿里即时零售收入 532.95 亿元、同比增长 45%,单位经济效益环比改善。
补贴退潮先发生在财报里,法律随后把这个方向固定下来。顺序如此,判断的落点也就清楚了:看的是利润率修复的斜率,而不是「补贴消失」这个事件本身。
三个容易误读的地方
第一个误读是「修法等于涨价」。草案针对的是低于成本倾销、串通涨价、价格欺诈这类行为,正常的降价促销不在其中。现行条文本身就留了除外情形:降价处理鲜活商品、季节性商品、积压商品,不属于低价倾销。
第二个误读是「草案已经生效」。现在的状态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、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按立法程序,法律案一般要经常委会一审、二审,表决通过后才施行。把预期当既成事实,是这类政策题材最容易出错的地方。
第三个误读是「只影响传统制造业」。这次新增的平台条款,加上会议表述里对平台经济的单独要求,说明监管视野已经把定价规则的组织者算了进来。规则制定者与规则执行者,责任并不相同。
对看美股港股的人,这条线索怎么用
平台股的利润表是第一条线索。补贴退潮已经发生,法律只是把这个方向固定下来,政策本身不构成新的业绩增量。要跟的是利润率修复能不能延续——美团核心本地商业 7.9% 的利润率与战前 21% 之间的差距,就是这个空间的上限参照。
第二条线索在上游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剪刀差,决定中下游制造业的毛利空间。9 月这个差是 6.6 个百分点:存储、有色、能源在涨,消费品在跌。做产业链研究时,这个差值比 PPI 总量更有信息量。
第三条线索是举证标准落地后的行业分化。成本调查和成本测算标准一旦按行业铺开,最先受影响的是那些售价长期贴着成本线的行业。光伏组件、部分消费电子、汽车整车都在这个观察名单里。
这里只说明政策与财报之间的传导路径,不构成对任何标的的推荐、评级或买卖建议。政策从草案到施行、从施行到形成执法案例,中间还有相当长的时滞。
接下来可以盯的三件事
一是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节奏与一审后的条文公开。重点看两处:低价倾销条款是否保留「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」这个主观要件;平台强制降价条款的表述如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衔接。
二是配套规则的进度。《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》正在修订,行业协会的成本测算标准也在制定中。这两件事决定执法能不能落地,对企业的实际影响比法律条文本身更直接。
三是价格数据的验证。修法的目标是治理低价无序竞争,如果政策见效,生活资料价格同比应该逐步向零收敛。下个月的 PPI 里,生活资料那一栏是最直接的观察窗口。条文看方向,配套看力度,数据看结果。
常见问题
10 月 16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,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目前尚未经过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,也未公布施行日期,属于立法进程中的中间阶段。
公开征求意见稿为 10 条,涉及三个方面:完善政府定价相关内容、进一步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、健全价格违法行为法律责任。
有法可依。1999 年起就有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和《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》,对成本构成、除外情形和认定程序都有界定,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直至停业整顿。
按现行规定,指经营者低于其所经营商品的合理个别成本;个别成本无法确认时,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该商品行业平均成本及其下浮幅度认定。这次修法配套要做的行业成本调查与成本测算标准,就是把这一步标准化。
不会。现行条文有除外情形:降价处理鲜活商品、季节性商品、积压商品等,不属于低价倾销。草案针对的是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、低于成本倾销的行为。
修正草案新增了「强制其他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」这一违法情形,针对的是平台作为规则制定者、迫使平台内商家亏本促销的行为,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款形成衔接。
传导路径是:补贴强度下降,单位经济效益改善,利润率修复。补贴退潮在今年的二季报里已经出现,政策的作用是把这个方向固定下来,本身不构成新的业绩增量。本文不做任何标的的推荐或买卖判断。
三处:人大常委会一审后的条文(尤其低价倾销的主观要件是否保留)、《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》修订稿与行业协会成本测算标准、以及下月 PPI 中生活资料价格的走向。
口径说明:① 修正草案条文以公开征求意见稿为准,最终版本以人大公布文本为准;② PPI 与 CPI 为同比、环比口径,均取自国家统计局;③ 平台补贴增量为财报科目差额测算,三家观察期不同,合计值仅作量级参考;④ 餐饮收入为全国口径,2024 年数据经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修订。


